甘肃公考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“物质”及其存在方式如何掌握?

甘舟公考
2026-01-04

甘肃公考常识判断部分,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高频考点,其中关于“物质”的基本原理构成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。准确把握物质的定义及其存在形式,不仅有助于解答直接命题,也为理解意识、实践、运动等后续概念提供逻辑前提。甘舟公考接下来将说明物质的本质属性及其存在方式的核心内涵


一、物质的根本属性在于客观实在性


马克思主义哲学继承并发展了唯物主义传统,将物质定义为“不依赖于人的意识、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”。这一界定突出两个关键:一是独立于主观感知而存在,二是可被人类认识。无论是否被观察或命名,山川、社会关系、自然规律等均以客观形式存在,意识仅是对物质的能动反映,而非创造者。


二、运动是物质存在的根本方式


物质并非静止不变的实体,而是处于永恒的运动、变化和发展之中。运动涵盖一切形式的变化,包括物理位移、化学反应、生命活动乃至社会形态演进。没有无运动的物质,也没有无物质的运动。静止只是运动的特殊状态,表现为相对稳定或量变积累阶段。这一观点驳斥了形而上学将事物孤立、静止看待的错误倾向。


三、时间和空间构成物质运动的基本形式


甘肃公考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“物质”及其存在方式如何掌握?


物质运动总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展开。时间体现运动的持续性和顺序性,具有一维性和不可逆性;空间表现物质的广延性和并存关系,具有三维性。二者并非脱离物质的抽象容器,而是物质存在的内在属性。脱离具体物质谈时空,或设想无时空的物质,均违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。

对物质及其存在方式的理解,是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起点。甘舟公考认为考生能厘清客观实在性、运动绝对性与时空依存性三者之间的逻辑关联,便能在公考常识题中准确识别唯物论与唯心论、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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